1.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登记申请表1份(从登记管理系统直接打印)。
2.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
4.专职受聘证明:
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员提交本机构人事部门或有人事管理权的上级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加盖人事章,见示例;多人一起开具的,至少提供一份原件);
企业或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提交与所在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近一年由所在单位缴纳养老、失业、医疗保险的凭证原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应写明缴款单位、人员、险种、缴款期限;多人一起开具的,至少提供一份原件);
离退休后的返聘或聘用人员应提交离退休证复印件及所在单位出具的返聘证明或劳动合同复印件;
报考单位及登记培训合格证书单位名称如与登记单位不一致者,还需出具报考单位和登记培训合格证书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调出证明或情况说明原件。
5.所在单位相关资质证明: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人员提交所在单位法人资格证书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非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人员提交所在单位法人资格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6.业务能力证明(登记类别1者不提交):
(1)申请登记《类别设定》中的类别2至12者,需提交以下材料之一:
①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编制的至少8项省级以上环保部门审批通过的相应类别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中,申请登记类别2者,亦可提交相应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清单、首页和人员名单页复印件;
②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期刊和有国际统一书号(ISSN)的国外期刊上发表的至少5篇相应类别环境影响评价专业论文的清单及期刊、论文首页复印件;
③正式出版的有统一书号(ISBN)的相应类别环境影响评价专业著作(本人独立撰写章节累计不少于10万字)清单及首页、人员名单页复印件;
④作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组织的相应类别环境影响评价培训授课教师,近五年内独立承担的至少20学时培训授课时间的情况说明;
⑤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发的相应类别环境影响评价项目负责人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或登记管理办公室颁发的相应类别业务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2)申请登记《类别设定》中的类别13者,需提交以下材料之一:
①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编制的至少3项省级以上环保部门审批通过的核工业类环境影响报告书清单、首页和人员名单页复印件;
②申请登记《类别设定》中的类别2至12所需提交的材料2、3之一;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证》复印件(注册单位须与登记单位一致)。
(3)申请登记《类别设定》中的类别14者,需提交以下材料之一:
①作为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主持编制的至少30项省级以上环保部门审批通过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报告清单、首页复印件;
②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期刊和有国际统一书号(ISSN)的国外期刊上发表的至少8篇环境影响评价或技术评估专业论文的清单及期刊、论文首页复印件;
③正式出版的有统一书号(ISBN)的环境影响评价或技术评估专业著作(本人独立撰写章节累计不少于10万字)清单及首页、人员名单页复印件;
④作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组织的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培训授课教师,近五年内独立承担的至少40学时培训授课时间的情况说明;
⑤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颁发的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或登记管理办公室颁发的相应类别业务培训证书复印件。
(4)申请登记《类别设定》中的类别15至16者,需提交以下材料之一:
①作为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主持编制的至少5项环保部门验收通过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监测或调查报告清单、首页复印件;
②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期刊和有国际统一书号(ISSN)的国外期刊上发表的至少5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专业论文的清单及期刊、论文首页复印件;
③正式出版的有统一书号(ISBN)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专业著作(本人独立撰写章节累计不少于10万字)清单及首页、人员名单页复印件;
④作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组织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培训授课教师,近五年内独立承担的至少40学时培训授课时间的情况说明;
⑤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发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